1、积分简介
本积分计划是“海信家园”为会员度身定制的一套积分奖励回馈制度,每位会员都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获取积分。只要按规定办理积分手续,均可按积分规则获得相应积分。积分累计达到兑奖要求,按届时所执行的积分奖励办法,可获得海信地产“海信家园”相应的回馈。
2、积分项目、积分标准和积分条件
积分项目 |
积分标准 |
获得积分条件 |
| 入会 |
50分 |
填写入会申请表经“海信家园”批准入会 |
| 会员活动积分 |
2-5分/次 |
参加“海信家园”客户会组织的活动,并在活动现场签到 |
| 特别邀约积分 |
10分/次 |
应邀参与“海信家园”组织的研讨会、专访、节目制作、外刊约稿等活动
推荐并协助精品商号的考察、谈判等。 |
| 投稿刊发积分 |
2-5分/次 |
为“海信家园”会刊投稿,并经采用。 |
| 参加优先认购积分 |
100分/次 |
参加“海信家园”组织的会员优先认购,并缴纳定金;如果退房,分数自动取消;如更名,分数转到最终认购人; |
| 推荐购房客户积分 |
0.5分/
万元 |
按推荐购房客户的实际成交房款,去零取整。 |
| 购房积分 |
1分/
万元 |
会员购买海信地产的房屋,按购房实际成交价,去零取整。 |
| 业主重复购房积分 |
2分/
万元 |
海信地产老业主(含直系亲属)重复购买海信地产的房屋,按重复购房的实际成交价,去零取整。 |
| 特殊贡献积分 |
50-300分/位 |
为海信地产做出特殊贡献的个人,视贡献程度给予积分 |
| 小区集体荣誉积分 |
100分/户 |
与海信地产共同致力于和谐社会建设、企业发展壮大,与海信地产始终保持良好沟通对话关系,共同维护海信及小区声誉的小区,经年终评选,给予该小区每位业主会员积分100分。 |
积分实施细则
- 2.1积分计划的对象为海信地产“海信家园”会员。
- 2.2“海信家园”将为每一位会员设立积分档案,会员每一次获得或调整积分,“海信家园”都会将积分详情记录于会员档案中。
- 2.3购房积分均是指个人购买海信地产在售的房屋,不包括车位、三级市场的交易。
- 2.4会员享受积分时,需向置业顾问出示身份证明,表明会员身份,由售楼处置业顾问填写《积分登记表》并录入积分。
- 2.5会员在推荐亲友购房时,按推荐积分标准享受积分。(需向置业顾问出示会员身份证明(如会员号、身份证等),并表明推荐关系,由销售置业顾问当面与推荐人、被推荐人、置业顾问三方在售楼处填写《积分登记表》,并为推荐人录入积分)。
- 2.6会员的直系亲属(法律名义上认可的夫妻、父母、子女关系属直系亲属)购房时按重复购房积分标准享受积分。(需出示业主直系亲属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会员重复购房后由置业顾问填写《积分登记表》并录入积分)。
- 2.7会员无论是重复购房、首次购房还是推荐购房,只能有一人享受到奖
励积分,而且所获得的积分奖励均需待合同约定的购房款到帐后方能进行,如会员已享受到积分但又发生退房、换房的,由置业顾问填写《退减积分登记表》,将减扣其所获得的积分或按换房的房款进行积分调整。
- 2.8业主均指房地产证书上所登记的产权所有人,购房类积分(推荐购房、首次购房、重复购房)互不兼得,一套房只能选择一种方式参加积分计划。老业主会员重复购买均不存在任何推荐关系。
- 2.9“海信家园”举办的各种活动具体积分方式,以活动通知为准。参加活动积分的会员需主动向“海信家园”工作人员出示会员身份证明并告知会员号,进行签到登记。活动中未登记的,活动结束后不予补登和积分。
- 2.10会员获得积分兑奖后,兑奖积分将从总积分中扣减,剩余积分累积到下一年度。不参与积分兑换的会员可选择继续积累,但原积分不得转赠或买卖;
- 2.11在三级市场购买海信地产二手房产的个人可以申请加入“海信家园”,但不能享有此次购房积分,再购买海信地产在售项目时也应以首次购房积分。
- 2.12会员跨城市积分时,原积分给予保留,新积分可进行累计。
- 2.13海信地产内部职员及职员直系亲属可申请成为会员,但不得参与本积分计划。
- 2.14本积分计划自2008年4月17日开始实行,本会有权适时调整及终止计划的实施。
- 2.15本积分计划的所有解释权属于“海信家园”。
3、积分管理
- 3.1所有活动积分分值以“海信家园”活动前告知为准,任何在售项目不得自行进行活动积分。
5、积分查询
会员可以通过拨打海信地产热线电话查询您的积分详情,包括积分时间、积分类型、单次积分额、累计积分额、对应奖励等。
6、兑奖方法:
- 6.1积分兑奖标准以“海信家园”具体通知为准,积分兑奖须在通知的兑奖时间期限内进行,不予提前或延后办理。过期未兑奖的会员积分可继续累积。
- 6.2”海信家园”客户会将通过刊物、电话、短信等方式提前向会员发出兑奖通知,会员须按通知指引办理领奖手续。
- 6.3会员积分达到兑奖标准,方有资格参加积分兑奖,并按分值多少依次排列奖励次序。每年度每个级别设置一定的奖励名额,超出数量则按积分排序计入下一个奖项,依次类推。
- 6.4积分达到兑奖分值标准,但未进入海信家园所规定的奖励次序,不列入当次兑奖范围。
- 6.5携带资料:本人身份证明。
- 6.6兑奖地点:以“海信家园”具体通知为准
7、积分登记表(一式两份,申请部门及“海信家园”各留存一份)
| 会员姓名(本人填写):
|
房号(业主会员填写): |
会员号(置业顾问填写):
( )项目( )代码 |
积分项目:□会员活动 □特别邀约 □投稿刊发 □优先认购 □首次购房
□再次购房 □推荐购房 □特殊贡献 □小区集体荣誉 □其它( ) |
| 原积分: |
本次积分: |
累计积分: |
| 经办人签名: 时间: |
“海信家园”审核意见:
签名:
日期: |
8、退减积分登记表(一式两份,申请部门及“海信家园”各留存一份)
| 会员姓名(本人填写): |
房号(业主会员填写): |
会员号(置业顾问填写):
( )项目( )代码 |
| 退减积分原因: □退房 □退会 □其它( ) |
| 原积分: |
本次退减积分: |
累计积分: |
| 经办人签名: 时间: |
“海信家园”审核意见:
签名:
日期: |